營養標籤的內容和格式
本港目前並未有針對營養標籤的特定法例。食品製造商可按個別情況決定是否附加營養標籤。但若選擇加上營養標籤,則標示的資料必須正確無誤,並且不能誤導消費者。
本港的食物絕大部分是進口的。由於原產地區有不同的標籤要求,在本港市面上見到的營養標籤亦五花八門,內容、標示方法和格式都有差異。例如標籤上臚列的營養素數目,少則只有一兩種,多則有十多種。營養素含量的標示單位亦不一致。有些產品以每100克或100毫升來標示;有些則以每一食用分量為標示單位。消費者要經過一番換算後才可比較不同產品的營養成分,使用起來委實不便。除了內容或標示單位不一外,標籤的格式和臚列營養素的次序亦大不相同,因而增加了直接比較不同產品營養成分的難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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